诉求编号:FZ20032700790
诉求标题:二套房确定相关问题
诉求内容:夫妻两边本市户口,均为在编公务员,家庭单位下已有两套住所,一套坐落仓山区,一套坐落高新区南屿镇,问询是否还能够再购买一套坐落鼓楼区的144平米以下住所
福州市不动产挂号和交易中心回复:您好!若您欲购买福州本市五城区144平方米及以下住所,需契合限购方针。
限购方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弥补告诉(榕政办[2016]186号)中,对施行产品住所限购拟定了方针,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出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产品住所。
1、具有2套及以上产品住所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2、具有1套及以上产品住所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供给购房之日前2年内涵本市五城区累计交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闽侯房产不计入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确定。
您属福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若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仅购买1套住所,则您能够再购买1套鼓楼区的144平米及以下住所。